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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普通中专报名填报志愿注意事项


 

今年为方便考生,减少考生往返报名点的次数,报名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设计在同一卡上,具体注意事项如下:

1、报名、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组织,区市招考办、有关学校具体指导。

2、考生填报志愿以市招考办公布的《2007年青岛市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》为准。未列招生计划的学校不予安排招生。

3、填报志愿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代号,若填写有误,以志愿卡信息为准。学校代号用3位数表示,500号以上为五年制大专(高职)和"三、二连读"大专(高职),500号以下为普通中专学校。

4、报考五年制大专(高职)和"三、二连读"大专(高职)志愿填写在五年制大专志愿栏内,其他志愿填写在普通中专栏内。

5、注意个别学校在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的特殊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不要报考。面试时间、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。

6、今年考生报考中专,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或职业学校,凡未被录取的考生(含高中、职高)可参加第二次招生。

来源: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
作者: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
发表日期:2007年5月18日20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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